长沙望城区房屋被征收人申请公租房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24 15:00:44作者:佚名

长沙望城区房屋被征收人申请公租房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长沙市望城区棚户区、片区改造等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房屋被征收人可以进行公租房补贴申请,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本区城镇户籍一般申请人

  1、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取得本区城镇户籍3年或办理居住证连续居住本区2年再落户1年以上,军队转业退役人员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2、收入: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有低保领取证可直接认定);

  3、住房:本区无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无门面、办公等经营服务用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申请家庭申请之日起前2年出售、赠与、自行委托拍卖、履行离婚协议析产等住房转让行为不属于无自有住房;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造成事实无房的,可不受2年限制。

  (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房屋被征收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被征收房屋外本区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日为准),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2、征收补偿款项低于45万元,(根据长沙市标准实时调整)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重大疾病的除外。

  房屋被征收关系人,须落户3年以上且在征收决定公告前已迁入并居住在征收房屋内,其他同本区户籍居民家庭条件。

  >>>

本文标签: 长沙市  住房  户籍  房屋  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