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医保如何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

更新时间:2022-08-24 20:03:23作者:佚名

济南职工医保如何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

  如何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

   (1)个人自行申办:

   ①申办“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病种的: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与申报病种相关的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可于每周的周三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历山院区)申请,也可于每周的周五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山院区)申请;申请“结核病”门慢待遇的参保人,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 号)门诊二楼结核第九诊室,提交相关病历资料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系统推送各区县确认备案,自备案之日起享受待遇。

   ②申办“精神障碍”病种的: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加盖红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诊断证明等材料,于每周二至周四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或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申请。

   ③住院后申办除“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障碍”以外19种门诊慢特病(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限相关介入术后)的:在指定的医院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后,向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申请的病种应为本次住院的主要诊断疾病。

   (2)统一集中办理:

   不符合在住院医院直接办理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病历资料与每周周一或周二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三家鉴定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六零医院南院区(原四五六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选择其中一家的门规鉴定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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