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如何缓缴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2-09-05 18:15:05作者:未知

厦门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如何缓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如何缓缴住房公积金?会不会影响职工贷款、提取?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申请条件?

  答: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申请缓缴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22年6月1日起可办理申请,缓缴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企业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答: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m.xm.bendibao.com/live/gjj.xm.gov.cn),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单位缓缴受理”办理。

  窗口办理:单位经办人可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4个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疫情专用)》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附件:《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疫情专用)》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对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什么影响?

  答:阶段性支持政策施行期间,企业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是否可以提前解除缓缴,恢复缴存?

  答:缓缴期间,单位经办人可持《单位解除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身份证件原件到缴存银行经办网点申请提前解除缓缴。

  附件:厦门市单位解除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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