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07 15:21:40作者:佚名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待遇期限:
温馨提示:本须知中的城乡居民指普通居民,符合政策规定且经哈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享受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政策。
待遇期限不同的参保缴费时段对应不同的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
1.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个人只缴纳380元,待遇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个人只缴纳380元。自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
3.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金额及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缴纳,自缴费到账之日起90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
4.家长自行为新生儿选择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1)出生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同时缴纳当年及下一年度医保费730元(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50元,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80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包括2022年出生的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只缴纳当年医保费380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出生超过90天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按一般居民相关政策执行。
5.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参保缴费的,待遇期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