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引(对象+条件+材料+标准+期限)

更新时间:2022-09-12 11:18:35作者:智慧百科

珠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引(对象+条件+材料+标准+期限)

  珠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引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见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见习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港澳户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且参加见习期限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

  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申请材料

  1.就业补贴单位申请表;

  2.见习协议书复印件(见习人员签名);

  3.珠海市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

  4.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或保险单(参加了本市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5.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工作补贴明细账(单)。

  六、核验信息

  1.单位登记信息;

  2.本市失业登记信息(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享受时核验)或毕业证书;

  3.见习人员是否参保(仅参加工伤保险的不视作参保);

  七、申请时间和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按照市属、区属单位,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八、申请渠道

  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提出补贴申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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