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

更新时间:2022-09-13 16:24:18作者:智慧百科

长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哪些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疫情期间,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平时最长2个月的用药量延长至3个月。医保支持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开具长处方,减少病人来回奔波。

  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各统筹区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础上,需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

  医疗救助

  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财政补助是城乡居民医保的主要筹资来源,约占三分之二,个人缴费仅占三分之一。城乡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如果不按时缴纳,次年就无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是长春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期,大家不要忘记缴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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