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3 19:35:01作者:智慧百科

江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参保缴费凭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

  4.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折)

  拓展阅读:

  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前跨省、市、县(市、区)转移户籍的,应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

  在户籍迁移前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按原参保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本文标签: 参保  养老保险  户籍  城乡居民  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