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3 22:49:34作者:智慧百科

江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外地人在江门办理身份证需要的资料分情况而不同。异地受理的业务范围有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

  满期换证以及补领身份证的所需材料如下。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一、外地人换领身份证申请材料

  1.原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广东(江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本人相貌变化不大,2年内在同一受理机关已提交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无需提交,使用原已提交的相片信息办理。)

  3.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由江门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江门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就业证明;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读的,提供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数相关材料。

  二、外地人补领身份证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居民户口簿丢失的,可以交验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本人的《广东(江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由江门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江门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就业证明;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读的,提供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数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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