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9-14 21:32:30作者:智慧百科

金华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金华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对象为购建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一、申请贷款时已按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当前正常缴存;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二手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颁发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2个月(含)内;购买预售在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24个月(含)内,且所购房屋已结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建造、翻建住房,领取规划部门建房批文之日起12个月(含)内;大修住房,取得房屋安全鉴定证明之日起12个月(含)内;

  四、包括所购建的住房,家庭现有住房不超过二套;

  五、以所购建的住房作抵押,且在办理不动产正式抵押登记前,须有经委托人认可的其他房屋作抵押或保证人愿意为借款人作保证担保;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委托人确定的再次申请的相关规定;

  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委托人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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