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对象/条件/标准/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15 21:19:55作者:智慧百科

江门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对象/条件/标准/材料

  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

  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确定标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执行】。

  2.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家政服务(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管理工作人员);

  (2)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及期限:

  (1)按用人单位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4.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4)单位银行账户。

  5.申请说明:

  (1)同一员工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2)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政策不得叠加享受。

本文标签: 家政  保险费  员工  用人单位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