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能补贴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5 21:21:39作者:智慧百科

江门职业技能补贴申请指南

  江门市省级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已享受离退休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

  2.非全日制在校生;

  3.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取得省公布的各职业(工种)补贴目录内的技能类证书,且核发之日至申请时未超一年;

  5.持有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

  注:

  1.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指持有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对象以及残疾人,可以申请一次性500元的生活费补贴;

  2.同一证书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且以本次申领成功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不能提出下一次申请。每个技能等级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已享受过技能补贴的,再次申请技能补贴,需提交高一层级的证书,高一层级证书可以是不同的职业(工种),政策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

  二、提交材料

  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正本验证和复印件:

  1.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仅限市外居民提供)复印件;

  3.资格证书复印件;

  4.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本人社会保障卡;

  5.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号;

  6.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对象以及残疾人申请生活费补贴的,还须按类别提供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

  三、受理机构(部门)

  四、补贴标准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目录标准执行(另行公布)。

  五、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人。

  六、管理要求

  (一)本指南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按《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8)执行。

  (二)受理机构(部门)审批核发程序如下:

  1.网上审核。每年1-12月,申请人登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网页http://ggfw.gdhrss.gov.cn/YCZG,填写申请。

  2.经信息系统后台验证通过后,申请人凭上述第二点“提交材料”,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部门)提出申请。受理机构(部门)现场对申请人的身份、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申请材料不完整等情况,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公示公告。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放补贴。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一次性发放。

  (三)其他事项

  1.本指南所指技能类证书包含:广东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地级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项能力证书(含培训合格证书)。

  2.注册个人账号后,按照先申请先受理先发放原则,信息系统动态显示技能补贴申请和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年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信息系统不再受理申请。

  3.本补贴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机构、学员个人不能重复申请,每个证书只能申请一次。

  4.贫困劳动力申请技能补贴,不受技能等级的限制。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补贴相关规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文标签: 技能  社会保障  广东省  劳动力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