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生儿办理户口期限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2-09-15 22:13:50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新生儿办理户口期限是多久?

  落户时间要求

  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或户主应在1个月内,按照明确的落户原则,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因特殊情况未在1个月内申报登记,但申报登记时未满1周岁的,仍按“出生登记”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时年满1周岁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落户原则

  1.新生儿(含违法生育)户口登记,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在其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2.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者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随另一方登记户口。

  3.新生儿父母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等在国内户口登记机关无户口人员或者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学生的,可以在新生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4.女士官新生儿也可以在女士官驻地登记户口。

  出生登记查验

  公安派出所在办理出生登记时,应协助查验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对没有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的,也应当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出生登记,再按有关规定30日内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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