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22年6月1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通知

更新时间:2022-09-15 22:15:49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2022年6月1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通知

  6月1日起湖南婚姻登记实行全省通办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2.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湖南省内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注意: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此次“全省通办”范围。

  结婚登记材料:

  1.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原有资料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2.如果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同一市州的,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仍按各地“全市通办”要求执行。

本文标签: 省内  常住  户口所在地  居住地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