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门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15 22:48:16作者:智慧百科

2022江门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新政策

  江门市2022摩托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

  一、补贴范围

  2022年6月7日起,持有江门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本人名下摩托车,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在市内购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燃油摩托车,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可凭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本市购车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

  二、补贴期限

  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按《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三、补贴标准

  (一)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下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 500元资金补助;

  (二)报废、注销旧车,购置1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推广车型范围的新燃油摩托车,每台车给予 600元资金补助。

  上述摩托车补贴总额限定为 1000 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摩托车销售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其中:市本级与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按税收分成比例承担,与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按 2:8 比例承担。

  四、申报材料

  (一)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后,由车管所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车主本人购买新摩托车的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

  (三)填写与车主同名银行账户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车辆报废、注销

  车主联系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车,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业务委托书、车辆前、后车牌等资料,委托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完成车辆拆解后,将《车辆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给车主。

  (二)注册登录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以登录“江惠通”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进行申报,点击【个人登录】,通过粤省事人脸识别注册登录,完善个人信息资料。

  (三)填写资金补贴备案表

  登录江惠通平台,点击进入“江门市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入口,填写《江门市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表》,并拍照上传《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并由车主本人确认信息无误,勾选申领声明后,即可一键完成申报提交。

  (四)资金拨付

  商务、公安、税务等部门在系统后台对消费者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由市商务局汇总后下达项目计划,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计划下达市本级应承担的资金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消费者银行账户。

  六、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助资金。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专项行动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如下:技术咨询:0750-3501712;蓬江区:0750-3833007;江海区:0750-3861554;新会区:0750-6631067;开平市:0750-2380795;台山市:0750-5521909;鹤山市:0750-8888692;恩平市:0750-7123980。

  (三)摩托车推广车型详见附件 1。

  (四)车主申请资金补贴最后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过期不再受理)。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的,申报系统将提前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附件:

  1.

  2.江门市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操作手册

本文标签: 机动车  车主  摩托车  江门市  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