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2-09-15 22:52:59作者:智慧百科

株洲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什么条件?

  凡在异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在株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须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所有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须有一方户籍在株洲行政区域内,入籍时间1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异地贷款申请: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有连续3次(含)以上或累计6次(含)以上逾期记录;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属单边缴存性质的;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5%,或双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

  (四)在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五)在株洲已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六)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无法核实或与核查结果不一致的;

  (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一方在株洲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不予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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