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用人单位缓缴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2-09-16 14:57:40作者:智慧百科

常州用人单位缓缴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执行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为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缴时间和期限是什么?

  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8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如何申请?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

  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受影响吗?

  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

  缓缴期间视同参保人员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员正常办理医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待遇、中断参保等业务,其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在规定补缴期间一并补缴。

  对于缓缴期前有历史欠费处于封锁状态的参保单位,在缓缴期间履行欠费补缴义务后,单位职工方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缓缴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如何补缴?

  阶段性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款,从缓缴期满次月(2022年10月份)起补缴,原则上应于今年12月底前一次性补缴到位。

  缓缴期间单位注销的,用人单位如何补缴?

  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补齐缓缴的医疗保险费。

  缓缴期间,用人单位申请放弃缓缴的,应如何处理?

  缓缴期间,缓缴单位确有原因需要放弃缓缴的,可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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