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6 19:27:20作者:智慧百科
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
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到贷款还清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并调整贷款月还款额。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借款人,下同)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2、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
(1)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6倍(以申请贷款时为准)。
(2)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如公积金贷款和公转商贷款记录、购房提取记录、还贷提取记录等)且至少有一个借款人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贷款额度可按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
(3)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①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或常州市股改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专业人才,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60万元。②现役军人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往前推算连续汇缴满6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6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1)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应付房款的80%。
(2)借款人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应付房款的50%。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存量房买卖合同价、契税完税单价(或资金监管协议房价)和评估价三者中的最低值作为实际应付价款;商品房以购房合同价作为实际应付价款。
4、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购买经济适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求:
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除了同时满足上述1、4两个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以申请贷款时为准)。
2、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1)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或股改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专业人才,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6 0万元。(2)现役军人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往前推算连续汇缴满6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6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经济适用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扣除货币补贴后实际购房款的80%,属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扣除货币补贴后实际购房款的50%。
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超过65周岁,但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
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到贷款还清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并调整贷款月还款额。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转贷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2、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借款人,下同)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
(1)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6倍(以申请贷款时为准)。
(2)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如公积金贷款和公转商贷款记录、购房提取记录、还贷提取记录等)且至少有一个借款人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贷款额度可按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
(3)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①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或常州市股改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专业人才,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60万元。②现役军人配偶符合贷款条件的(往前推算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60万元。
4、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商转公贷款借款人属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属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50%。
5、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指南
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
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到贷款还清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并调整贷款月还款额。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借款人,下同)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2、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
(1)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6倍(以申请贷款时为准)。
(2)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如公积金贷款和公转商贷款记录、购房提取记录、还贷提取记录等)且至少有一个借款人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贷款额度可按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
(3)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①经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或常州市股改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专业人才,在缴存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60万元。②现役军人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在缴存地缴存公积金往前推算连续汇缴满6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6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1)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应付房款的80%。
(2)借款人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应付房款的50%。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存量房买卖合同价、契税完税单价(或资金监管协议房价)和评估价三者中的最低值作为实际应付价款;商品房以购房合同价作为实际应付价款。
4、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