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优待证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7 12:55:39作者:智慧百科

绵阳优待证申请指南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接收退役军人时,可依对象本人意愿完成申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

  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申请人可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申请人户籍地为四川省,申请由四川省发放优待证的,可在户籍地或异地申请。

  申请人户籍地为四川省,申请由四川省以外常住地省(区、市)发放优待证的,应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四川省发放优待证。

  申请人户籍地为四川省以外省(区、市)且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申请由四川省发放优待证的,应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按照居住证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四川省居住证;

  (二)申请人应在四川省内常住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且现仍未中断的或在四川省内常住地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完成建档立卡。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档案信息不完善,应先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

  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也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本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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