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2-09-17 14:53:33作者:智慧百科

衡阳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

  衡阳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

  答: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所需材料(注: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离婚财产约定协议书;

  (4)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 财产  公证处  双方  协议  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