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8 21:45:35作者:智慧百科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3日
返还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返还条件
1.参保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参保单位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裁员率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其中之一符合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裁员率计算方式一:(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裁员率计算方式二: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3.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返还方式
为加快政策兑现,2022年稳岗返采用“免申即享”为主的申报方式。
1.免申即享
通过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返还条件的单位“免申即享”,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
2.自主申报(后期开放)
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