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更新时间:2022-03-23 09:45:02作者:未知

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装修不属于提取范围,故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乌鲁木齐公积金官网政策: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四)离休、退休。

  (五)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七)出境定居。

  (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本文标签: 职工  住房公积金  账户  自住  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