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8 21:55:08作者:智慧百科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门诊将全面放开18岁以上(含60岁以上)人群接种第一剂和第二剂新冠疫苗。针对老年人特点,优化登记预约方式。除网上预约微信小程序“粤健通”预约外,针对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请前往街道/居委登记预约并签订好知情同意书。
接种注意事项
①接种前应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空腹接种。
②按预约时间段前往门诊接种,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佩戴口罩,70岁及以上人群前往接种时,需由家属陪同。
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需主动告知筛查医生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年内如有体检报告请携带前来)。
④对登记医生询问的有关健康问题应如实告知,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⑤接种疫苗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
⑥回家后要注意合理饮食、休息,保持接种部位的清洁、干燥,注意观察,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不适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向接种门诊报告。
接种禁忌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癲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需注意的是:HIV感染者、硬皮病、皮肌炎和红斑狼疮等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患者现阶段不建议接种。
糖尿病患者及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需慎用;有哮喘病史者慎用;血小板减少症及任何凝血功能障碍患者,肌肉注射本品可能会引起出血, 需慎用。
接种注意事项及暂缓情况
1. 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和发热者需慎用;必要时经医生评估后延迟接种。
2. 糖尿病患者及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需慎用。
3. 有哮喘病史者慎用。
4. 血小板减少症及任何凝血功能障碍患者,肌肉注射可能会引起出血,需慎用。
5. 免疫功能受损者(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应基于个体化考虑。
6. 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 HIV高暴露人群需慎用。
8. 有免疫抑制作用的药物可能会降低机体对疫苗的免疫应答。
9. 如正在或近期曾使用过任何其它疫苗或药物,为避免可能的药物间相互作用,接种前应咨询专业医师。
10. 任何原因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11.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1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