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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19 19:31:03作者:智慧百科
莆田市公安局2022年8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现实工作需要,经莆田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管理队及监所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2名,其中监所50名,留置场所看护管理队12名。具体岗位及主要内容详见《莆田市公安局2022年8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点击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
(五)高中(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开除军籍等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本人有明显纹身、疤痕、残疾、传染性疾病、吸毒的;
8.从莆田市公安局以往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2021年9月1日后辞职)的;
9.莆田市公安局及各公安分局政工部门统招的在职辅警;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每名辅警每年经费保障6-8万元(含“五险一金”等),月薪超3500元,上不封顶。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选名单以后续通知为准,聘用者应保持通讯畅通。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9月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条件进行报名。此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再更改。愿意接受调剂的,可在报名时同步注明。
3.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登录莆田市公安局官网,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9月1日17时关闭。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考试前自行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1.时间地点:2022年9月3日(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官网报名系统查询。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测范围: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4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果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3.体测项目: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点击下载)。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象确定:考生体测合格者按1:3进入面试。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方法: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本组面试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五)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较优者确定体检人员。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说明: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考察政审中发现不得报名情形之一,视为不合格。
(七)公示聘用
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莆田市公安局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
(八)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或一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莆田市公安局官网及“莆田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弃权。参加各环节考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等有效证件。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进入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莆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四)服从岗位调剂,根据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
(五)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2772064。
(六)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4-277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