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澳通行证旅游签办理

更新时间:2022-09-20 19:00:24作者:智慧百科

南通港澳通行证旅游签办理

  最新消息:

  (一)4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以在国内任一出入境受理点办理绝大多数种类出入境证件,不受户籍地限制。

  据悉,施行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新政后:

  1.取消了地域、人群、证件种类、申办条件的限制,由异地就业、就学等人群扩大到全部内地居民,涵盖了内地居民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各类需求;

  2.申办手续简化,群众异地申办出入境证件无须再提交居住证,就业、就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与户籍地申请手续一致;

  3.办理渠道拓宽,由原来只能到出入境窗口人工柜台申请,扩展为既可在窗口申办,也可在电子签注机上自助办理,立等可取。

  办理条件

  1.申请人须是我市户籍居民。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在申请范围内

  3.申请赴港澳团队游签注的,须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3个月签注的,证件有效期须大于4个月;申请1年签注的,证件有效期须大于13个月)并在我市办理过个人游签注。

  注:江苏省户籍(除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注: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4.未满十六周岁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应当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南通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本文标签: 证件  申请人  监护人  居民身份证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