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0 19:02:11作者:智慧百科
根据海门区疫情防控最新决策部署,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安全开展,依照通民发[2021]53号文件,调整婚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实行先预约后登记。海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决定自2021年8月9日起实行预约办理婚姻登记,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行预约登记。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相合调控登记数量,分批次分时段进行登记,避免人员聚集。如有确需办理的当事人请提前做好咨询和预约,由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合理安排现场登记时间。
1、网上预约:
江苏省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平台
2、电话预约:
0513-82204523(结婚)
0513-82269109(离婚)
3、预约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二、配合做好防护和预审。已进行电话预约的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须按要求佩戴好口罩,配合入口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进行身份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温超过防控要求的一律劝返暂缓办理,请予以配合。
三、避免“扎堆”登记。目前正处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请市民朋友们切勿盲目乐观,要谨慎对待,尽可能延迟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避免近期“扎堆”。
四、疫情期间暂停颁证服务及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五、调整预约数量。婚姻登记处将会根据疫情防控和每天预约受理情况,及时调整预约数量。
六、登记现场严禁长时间逗留。凡是经预约的当事人来婚姻登记处时仍材料准备不全的我处一律不受理,当事人须重新预约时间。
七、关注“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微信公众号,打开“业务办理” 自行查询相关业务办理须知。
八、因故不能在预约的时间段前来办理的当事人,请提前致电我处以便作出调整。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