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个体户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20 19:02:37作者:智慧百科

南通个体户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本市区域内缴纳社保;

  (二)年满18周岁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三)相对稳定经济收入;

  (四)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表;

  2.身份证明;

  3.个人银行借记卡(本地受托银行的);

  4.居住证或户口簿;

  5.社保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四、常见问题

  1.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贷款后能否不用继续缴存?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按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义务。

  2、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缴存登记后,又到单位上班能否转移吗?

  根据有关规定,已办理个体工商、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可转移至新录用单位继续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