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3 13:25:04作者:未知
一、办理时间和方式
(一)考籍转出。
1.考籍转出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2月18日9:00至24日24:00,逾期不予补申请。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转考管理—省内转省外”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或通过“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网页端(网址:http://zwfw.gxzf.gov.cn/)登录平台后进入“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省内转省外)-在线办理”页面提交申请。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取消现场确认环节,改由我院工作人员在2月25日至3月1日期间,对考生考籍转出申请信息进行电话确认(电话:0771-5337456,0771-5338209),请考生务必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电话畅通。
2.转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院将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转考平台”进行考籍转移。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
(2)已经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
(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5)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成绩;
(6)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成绩;
(7)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
4.考生在转出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
1.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转考平台”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考籍档案中,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2.考生须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统考,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本次考籍转入同时取消现场确认,改由我院工作人员在3月16日至22日期间,对考生转考申请信息进行电话确认(电话:0771-5337456,0771-5338209),请考生务必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电话畅通。
二、转考结果公布
(一)考籍转出:请考生于3月10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中查询转出外省结果,并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
(二)考籍转入:请考生于3月22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中查询确认外省转入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如教育部考试中心对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时间有调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7456,0771-533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