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2 10:59:46作者:智慧百科
一、从2022年2月10日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原已按128天标准发放了生育津贴的如何处理?
对于已按原标准发放并符合享受新标准人员的生育津贴补发放工作,待全省参保征缴系统上线,津贴补发放功能实现后,将及时进行补发放工作,请参保人员耐心等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南通生育津贴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精神,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通政规〔2017〕6 号)和省医保局有关复函意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将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2年2月10日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含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上述生育津贴支付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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