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22 16:49:22作者:智慧百科

肇庆购买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购买商品房贷款)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3份);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现场填写原件3份);

  3.申请人夫妻的收入证明:(原件各1份);

  4.申请人夫妻(含共同购房人)身份证:(分别出示原件);

  5.申请人夫妻(含共同购房人)户口簿:(分别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6.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7.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在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开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收取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8.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有效):(收取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购房首期房款发票:(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10.预售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商品房权属登记证明书》:(提供复印件2份);

  11.《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原件2份);

  12.异地公积金缴存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备注:

  1.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可不另外提供收入证明;

  2属于单位集体户口的职工,若不能出示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的,还需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的复印件2份;个人页有集体户口号码和户籍地址的可不提供户口本首页;

  3.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存在曾用名的,也应提供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开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

本文标签: 原件  复印件  申请人  缴存  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