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港澳通行证赴港澳探亲申请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25 14:56:38作者:智慧百科

潍坊港澳通行证赴港澳探亲申请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制证照片(在一年内曾向本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已提交符合办证要求的电子制证照片的,可不再提交电子制证照片),填写真实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的证明复印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的,再次申请往来港澳探亲签注可免交亲属关系证明;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配偶和配偶父母的,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5、国家工作人员还应由人事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赴港澳的意见。

  6、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过期重新申请或者持有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或者申请换发证件的,还须提交原证件。

潍坊港澳通行证指南
本文标签: 澳门  复印件  证件  原件  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