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筹公租房租赁期限

更新时间:2022-09-27 18:06:14作者:智慧百科

上海市筹公租房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居住使用人仍需继续享受保障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一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包括单身和家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总年限累计不超过6年

  拓展阅读:

  1、审查:

  区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开展核查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核查期间,区受理机构可以向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及其工作单位征询相关情况,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区受理机构经核查,认定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认定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出具审核未通过的书面意见。

  2、申请人信息的限制使用

  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仅限区受理机构和各级住房保障机构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审核过程中使用。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外,区受理机构和各级住房保障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申请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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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申请人  住房  机构  单身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