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养老保险领取指南是?

更新时间:2022-09-28 21:27:19作者:智慧百科

潍坊养老保险领取指南是?

   领取条件

  1.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3.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4.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5.为进一步保障重度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对于重度残疾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由人社部门审核以后,可以提前5年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材料

  农村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领取养老金申报单》

  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领取丧葬补助金材料

  1.职工死亡及死亡原因证明;

  2.《户口簿》;

  3.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领养老金

  1.当事人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件(如独生子女证、身份证等);

  2.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职)待遇审核表》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职)审批表》

  领取流程

  农村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流程

  填报领取申报表。村代办员(会计)携带即将到达领取年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填写《领取养老金申报单》,一式三份报送农保经办机构。个人也可直接于达到领取前一个月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领取丧葬补助金流程

  社会保险机构对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初审5个工作日内办理,复核即时办理初审,经复核无误的,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丧葬补助金。

  领取额度

  1、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

  2、60周岁以下,连续缴费15年的投保人员最多可每月领取501.37元(不包括利息);

  3、60周岁以上按照缴费档次补缴的,最多可领取月养老金491元;

  4、70岁以上,最多可领取417元;

  5、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受益人(政府补贴缴费资金除外);

  6、潍坊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75元。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领取年龄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改革前: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改革后:

  1、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2、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我国延迟退休方案尚未正式推出,我市正常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目前仍按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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