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9-28 21:27:41作者:智慧百科
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注意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请抓紧缴纳!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年一次预缴费制,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日期截止至2021年12月25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请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尽快参保!
一、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流程直接缴费。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村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并缴纳当年医保费,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
低保、五保、重残、建档立卡人员收费标准可能有待调整,暂不缴费,待上级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费由税务征收,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并关注。进入“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步骤: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左下角“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取消--确认放弃--输入身份证号--图片验证码--查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去缴费--2022年度--查询--核对缴费年度--输入联系电话--再次核对参保地--去支付缴费。
医保服务电话:0317-7272059/7271086
税务局服务电话:0317-7366306
四、待遇保障
(一)门诊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
2.慢性病门诊:起付线为2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0%,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1000元。
3.特殊病门诊:起付线和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住院标准。
(二)住院医疗待遇
省内住院待遇:
省外住院待遇:
建档立卡人员在未出台调整政策前执行原有报销待遇。
五、异地就医备案及待遇
河北省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省内就医可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
(一)省外异地就医备案
通过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办理成功后可以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参保地以外的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直接结算。
(二)就医待遇
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医疗机构的待遇。
六、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国家医保局于2019年11月正式推出医保电子凭证,参保群众可以凭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查询、医保结算、参保缴费、就诊购药、办理异地就医、医保关系转移等医保相关业务确保群众能够在互联网上高效、安全地享受医疗保障部门的各项公共服务。
参保群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入口、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入口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点此扫码进入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