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常见疑问解答(汇总)

更新时间:2022-10-11 12:03:28作者:智慧百科

天津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常见疑问解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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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后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待遇资格认证?

  答:按照人社部及我市相关规定,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具备待遇领取资格信息有效期为12个月,认证有效期会采用最新认证时间实现递延,退休人员12个月内完成一次待遇资格认证即可。超过9个月未认证的离退休人员,社保中心会主动联系开展核实;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经多方联系仍未完成认证的,会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重新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后,会及时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答:天津市社保中心坚持以共享信息比对为主,以自助认证、预约上门服务等为辅开展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95%以上的退休人员通过数据共享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完成“无形认证”;未通过“无形认证”的退休人员可通过开8种线上、4种线下认证渠道完成认证。

  线上渠道包括:微信关注“津社保”微信服务号、“天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天津人力社保”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居住在国外的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中国领事”APP完成认证。

  线下渠道包括:社保分中心、退休所在单位网厅、社银一体化网点、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有特殊情况可以联系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预约上门认证。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待遇资格认证?

  答: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可以查询到自己的认证情况,支持亲属代查。线下也可以到就近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各区社保分中心查询。

  待遇领取人员发生哪些情形影响待遇领取资格?

  答: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超期12个月没有办理认证的,均影响待遇领取资格。发生上述情况,待遇领取人家属请及时与用人单位、存档机构或社保分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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