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缴存手续

更新时间:2022-10-13 16:19:31作者:智慧百科

福州公积金缴存手续

  公积金缴存_单位缴存登记

  办理条件:

  单位已获得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但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申报材料:

  (一)柜面申报: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

  4.单位授权委托书

  (二)网上申报:

  上传单位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限:

  柜面申报:当场办结;网上申报:单位经办至柜面签订授权书之日,当场办结

  办理机构:

  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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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一)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与《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单位经办成功开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应及时设立单位账户名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增提供《职工公积金账户新增批量表》电子表格或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5人以上必须提供电子表格;

  3.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其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军队文职用人单位缴存比例统一按规定执行;

  4.同一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5.单位经办如在网厅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提交后,公积金承办银行工作人员会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单位经办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职工公积金账户新增批量表》至柜面提交,也可邮寄至公积金开户承办银行,同步办结单位开户及职工账户设立并开通网厅办理权限。

本文标签: 单位  缴存  住房公积金  账户  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