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邯郸各区县供暖报停通知汇总(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10-14 14:58:37作者:智慧百科

2022年邯郸各区县供暖报停通知汇总(持续更新)

  复兴区:

  10月15日前报停。不报停户,依规视为正常用热,收取应收热费,如形成欠费将依法追缴。

  涉县国石之源热力有限公司(天铁区域):

  持身份证及供热缴费卡等有效证件原件于2022年11月15日前到更乐下池换热站报停处办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涉县国石之源热力有限公司(更乐镇、井店镇):

  1、持有身份证、供热缴费卡等有效证件于2022年10月15日前到井店供销社三楼热力公司报停处办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2、申请停暖后,若本年度仍需取暖请到井店供销社三楼热力公司市场部申请开通,全额缴纳本年度取暖费,我公司5-7工作日后开阀供热。

  肥乡区:

  需要报停供暖的热用户,请于11月15日前,持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可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邯郸大龙新能源收费大厅进行办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停将视为默认采暖。

  中电洲际:

  10月15日前报停。不报停户,依规视为正常用热,收取应收热费,如形成欠费将依法追缴。

  魏县:

  空置房及暂不用热用户,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公司审核后,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供暖期间不予办理供暖报停手续,视为正常用暖,将按照整个供暖季收取费用。

  峰峰矿区:

  根据《邯郸市供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热用户需停止或恢复供热的,应在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热用户,视为采暖期正常用热。

  武安市热力总公司:

  10月31日前进行报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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