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更新时间:2022-10-17 18:49:34作者:智慧百科

肇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2022肇庆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单位录用或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录用或调入的职工已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个人账户的,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拓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指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职工  缴存  城镇  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