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2022年零星房源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

更新时间:2022-10-19 18:12:36作者:智慧百科

郑州市中原区2022年零星房源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

  中原区2022年零星房源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

  发布时间:10月9日

  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切实有效解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和《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20〕55号)和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试行)相关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保障对象、供应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二)属地优先原则。各区(管委会)公共租赁住房当期房源优先保障本辖区对象;在满足本辖区保障对象需求后,剩余房源按申请意向(或自主报名)调剂供应,调剂房源不考虑优先情况。

  (三)优先保障原则。本辖区所有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纳入优先配租范围,根据一居室和两居室相对应的条件确定保障对象优先予以配租(系统提取优先资格时间为方案拟定时间为准)。如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保障对象大于本次配租的房源数,则按资格证顺序号确定保障对象范围。

  (四)自动配租原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采取系统自动随机配租方式进行。辖区配租采取房源数和供应对象数1:1自动随机配租,调剂配租采取剩余房源数和实有申请意向(含自主报名)数自动随机配租。

  二、供应房源

  (一)辖区供应零星房源情况

  中原区本期轮候供应零星房源项目共27个,共计205套,其中一居室135套,二居室70套。

  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1、宏江瀚苑项目。户型:一居室8户,二居室7户。

  2、升龙天汇广场3号院。户型:一居室2户,二居室1户。

  3、升龙天汇广场10号院。户型:一居室10户,二居室7户。

  4、裕华光合花园。户型:一居室2户。

  5、升龙天汇广场9号院。户型:一居室9户,二居室27户。

  6、和昌湾景国际小区。户型:一居室2户,二居室1户。

  7、五建新街坊小区。户型:一居室17户。

  8、华龙公馆(华龙苑)。户型:一居室1户。

  9、民安西上一号院。户型:一居室2户。

  10、栖湖怡家。户型:一居室1户。

  11、天誉华庭。户型:一居室1户,二居室1户。

  12、梧桐新语。户型:一居室2户。

  13、正商百合里。户型:一居室7户。

  14、正商花语里。户型:一居室7户。

  15、正商金域人家。户型:一居室6户,二居室7户。

  16、郑地璞园。户型:一居室5户,二居室1户。

  17、中基都市春天。户型:一居室1户。

  18、和昌·澜景项目。户型:一居室19户,二居室3户。

  19、凯田花园。户型:一居室4户。

  20、亚星环翠居。户型:一居室15户。

  21、同汇花园。户型:一居室8户。

  22、奥马和园。户型:一居室6户,二居室2户。

  23、恒天兴华(保利百合)户型:二居室2户。

  24、林湖美景1号院。户型:二居室2户。

  25、正商明钻沁园。户型:二居室7户。

  26、湖光新苑。户型:二居室1户。

  27、和昌瑞景园。户型:二居室1户

  三、供应对象

  辖区内由电脑自动提取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其中一居室135户,号段为(0207160-0208897),两居室70户,号段为(0207160-0208001)。

  四、供应比例

  (一)辖区供应比例

  按照系统提取数据和房源信息,采取房源数和供应对象数1:1自动随机配租进行。无障碍住房原则上不纳入系统自动配租供应房源,符合无障碍住房条件的保障对象按资格证顺序号配租。

  (二)全市调剂供应比例

  调剂配租采取剩余房源和实有申请意向(含自主报名)数自动随机配租。

  五、自动分配时间

  2022年10月18日上午9点开始自动摇号分配。

  六、自动分配单位及地点

  中原区房产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地址:中原中路167号7号楼。

  七、选房程序

  1、发布公告

  及时将本次供应房源的位置、套数、等信息在区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告。

  2、自动配租

  配租供应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邀请本单位纪委和保障对象(本次轮候前3名和后3名为业主代表参加配租摇号)监督进行系统自动配租。在本单位纪委和保障对象的监督下一次展示房源信息和配租人员信息后,由保障对象操作后启动自动配租系统。

  配租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的配租信息并进行核对,如果核对信息不一致或因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致使程序中断,则此次轮候配租无效,需重新启动自动配租系统。

  3、配租结果公示

  配租结果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辖区住房保障部门通知配租对象(含全市调剂配租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自通知之日起,对未在30天内领取(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证号作废,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规定期限结束后,由辖区汇总放弃人员名单并公示。

  八 温馨提醒

  如果手机号码发生变化,请及时变更,以免影响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2022年中原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名单(一居室)

  附件2:2022年中原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名单(二居室)

  附件

2022年中原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名单(一居室).pdf 2022年中原区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名单(二居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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