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新就业职工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附申请材料)

更新时间:2022-10-20 12:57:34作者:智慧百科

沧州新就业职工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附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城区(运河区、新华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运河区、新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申请家庭成员在高速合围区(京沪、京台、石黄高速)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4.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居住(户籍)证明;

  3.毕业证或人才绿卡;

  4.单位证明;

  5.其他资料。

  资料说明:

  1.身份证明。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

  (2)特殊情况,诚信填报。

  2.户籍(居住)证明。

  新就业职工(青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城区户口申请人提供本人户口簿主页及户口页,非城区户口申请人提供本人有效居住证。申请人是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户口簿主页。

  3.毕业证或人才绿卡。

  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或人才绿卡。

  4.单位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列入企业名录的企业无须提供单位证明。

  5.其他资料。

  新就业职工(青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提供:市级以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对象、退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5A级优秀青年以及烈士遗属等证明资料可优先进行分配。

本文标签: 申请人  户口  绿卡  单位  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