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医保退费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23 21:20:02作者:未知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退费流程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退费流程

  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到本人参保地社保所办理退费手续:

  (一)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其家属提供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或相关材料;

  (二)劳动年龄内居民就业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符合其他退费条件的,提交相应材料。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期

  1.参保

  (1)在规定期内及时参保的人员,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其中,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

  (2)在规定期内未及时参保的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2.续保

  当年缴费成功的人员,自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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