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公租房申请方式

更新时间:2022-03-23 22:05:09作者:佚名

上海静安公租房申请方式

  一、申请方式

  区运营机构接受区住房保障机构的委托在本区设立受理窗口,根据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各自受理本运营机构建设筹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准入资格申请。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区运营机构受理窗口或者按照“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规定流程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区运营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庭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材料负有审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单位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单位申请材料和本单位所属单身申请人或家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区重点单位可优先申请房源。

  区运营机构应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申请材料提交齐备的,收件日为受理日并出具有收件编号的收件单;申请材料提交尚未齐备的,区运营机构应退还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收件单编号按申请人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排序管理。

  二、禁止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必须待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审核完成后,方可申请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住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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