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试行)

更新时间:2022-03-23 23:05:03作者:佚名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试行)

  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市内的参保单位在职职工。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单位网上经办(港澳台、外国人除外)。

  (四)申请办理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港澳台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港澳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任一原件;

  (2)台湾居民:《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3.外国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二选一)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五选一)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3个工作日 。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经办机构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申报人数10人及以上的,另需提供电子报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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