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

更新时间:2022-03-24 01:50:02作者:佚名

阿坝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

  01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领对象:

  1.大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2.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

  申领标准:

  1.大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申领材料:

  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采取直返方式,不提供资料,其他单位申领需提供如下材料:

  1.《阿坝州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返还申报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承诺书(采取何种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不裁员),如有裁员,提供裁员花名册和裁员情况说明书;

  4.企业职工花名册(如有调走、退休人员提供批复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在花名册备注里注明情况;

  5.缴纳2020年1月-12月社会保险发票复印件(盖鲜章);

  6.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上年度未享受的企业不提供)。

  申领时限:

  2021年9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

  02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对象:

  取得职业资格(不含专业技术类)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在职职工,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

  申领材料:

  1.《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

  申领时限:

  2021年9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

  注:2020年12月30日前取得专业技术类证书的,在证书取得12个月内申领的,继续办理。

  03失业补助金

  申领对象:

  1.2021年1月1日之后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申领标准:

  失业补助金不超过6个月,每人每月590元,且只能申领一次。

  申领时限:

  2021年9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

  联系方式:

  0837-248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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