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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4 01:50:03作者:佚名
四川省推进“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联办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拓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广度深度,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快更优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推动实现异地申请联合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减少(以下简称“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等公共服务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省推进“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联办工作方案(试行)。
一、总体目标
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聚和流转相关数据,整合服务项,重塑经办流程,采取网上办理、协同办理方式,实现“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关联服务事项一次办理,减少群众办理环节、等待时间和跑动次数。
二、服务内容
在本省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或缴费人员减少时,跨省协同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办理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或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报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或缴费人员减少业务时,对存在跨省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转移需求的,填写《四川省“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联办申请表》,选择联办事项,并按要求上传或提供相应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转入申请,及时主动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协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结后及时向申请人反馈转移接续信息。对提出转出申请的,通过业务系统自动向申请人推送手机短信,告知其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或缴费人员减少业务时,由业务系统自动判别在省内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存在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人不需填写《四川省“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只上传或提供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或缴费人员减少业务所需资料。对申请人在省内存在同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由业务系统自动归并,实行免转移。对申请人在省内存在不同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系统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协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结后及时向申请人反馈转移接续信息。
四、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整体推进,制定印发四川省推进“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联办工作方案,明确职能职责,优化信息系统,编制经办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推进联办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到“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主题专栏。
大数据中心协助做好“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主题专栏建设,以及相关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实时汇总反馈办理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工作步骤,加快工作推进。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工作节点要求,根据协同联动、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做好主题专栏建设、业务系统改造、系统测试培训运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经验。各地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实体办理窗口等途径,多渠道宣传“异地养老保险转接一件事”落地实施成效,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关联业务,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