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至10月7日遂宁市暂停办理各项医保业务

更新时间:2022-03-24 03:20:02作者:佚名

9月27日至10月7日遂宁市暂停办理各项医保业务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原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和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在遂宁切换上线有关事项的通告

  随着形势变化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保需求,我市原来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医保服务,更好地便民惠民,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原来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将于2021年9月27日起停机,并逐步切换上线到国家医疗保障局新建成的“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新旧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都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原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及业务停办时间

  2021年9月27日23:00至2021年10月7日23:00,全市原“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市内外定点医药机构(含异地就医)都将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二、全市原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服务范围

  在全市原“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停机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定点诊所、医保定点药店,都将暂停办理所有医保业务,主要包括参保登记缴费、门诊费用医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费用联网结算等。

  “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在遂宁上线后,各级医保部门将通过新系统及时审核办理原系统停机期间未办的医保业务。

  三、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切换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保群众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可在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补报。市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在定点医药机构补报;市外就医的医药费用不能在当地医药机构补报的,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补报。

  (二)涉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特殊用药需求的,建议参保群众在2021年9月27日“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停机前合理备药。

  (三)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参保群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中办理医保查询业务。与原医保信息系统相关联的“遂宁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功能、医保通APP、村医报账系统等将暂停服务。

  四、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咨询电话

  (一)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参保管理:0825-2215175

  待遇审核:0825-2378633

  (二)船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参保管理:0825-5182509

  待遇审核:0825-5182510

  (三)安居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参保管理:0825-3170012

  待遇审核:0825-3170005

  (四)射洪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参保管理:0825-6193028

  待遇审核:0825-6193007

  (五)蓬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参保管理:0825-5421880

  待遇审核:0825-5426906

  (六)大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参保管理:0825-7824872

  待遇审核:0825-7801268

  本次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切换是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是提升我市医保公共服务能力的必由之路。由于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系统切换带来暂时影响和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我们将依托即将建成上线的“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一体化平台”,为大家提供更加智慧、便捷、优质的医保公共服务!

  如有其他工作调整,我们将及时另行通告。

  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

本文标签: 医保  信息系统  参保  医疗保障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