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4 03:45:04作者:佚名

普兰店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普兰店人才公寓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普兰店区引进实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普兰店区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普委办发﹝2020﹞75号)文件精神,经认定的实用人才在我区没有住房的可以租赁使用人才公寓,研究生每人每月26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300元、专科生每人每月350元。合同一年一签,租金按年度缴纳,保证金为半年租金。人才公寓住房保障期为3年,最多可延长2年。

  普兰店人才公寓认定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含)首次到我区工作,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各类人才,男性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女性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且还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师学院)、专业技术资格为助理级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为高级工及以上的实用人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4.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其他急需紧缺实用人才。

  普兰店人才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1.《大连市普兰店区引进实用人才确认登记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普兰店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连续缴费不少于6个月)。

  注意: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三份且全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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