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22-03-24 04:30:01作者:佚名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3、参保职工在本市非定点医院及外地(不含境外)因公外出、探亲、旅游期间,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4、已办理异地治疗转诊手续,审批有效期内在异地指定转诊医院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5、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手续,在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已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手续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

  6、因欠缴医疗保险费造成待遇封锁,期间发生的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费后恢复其医疗待遇的

  七种情形不能报销

  1、打架斗殴,酗酒、自杀或者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因素所致伤病或者伤残治疗。

  2、非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检查、医用材料及治疗等。

  3、超出物价规定范围部分的费用。

  4、其他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设施费用。

  5、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以及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6、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其它情形。

本文标签: 医疗费用  异地  发生  门诊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