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公租房社保要求

更新时间:2022-03-24 05:50:02作者:佚名

上海宝山区公租房社保要求

  社保要求

  (1)除单位整体租赁首次申请以外,其它各种类型、名义进行申请均需正常缴纳本市社保并提供截止至申请时最近一期的相关缴费情况证明,可在各街(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多媒体终端服务器上自行打印(社保中心官网申请带有电子章的缴费证明也可);

  (2)不接受其它渠道、端口、设备的任何不具有我市社保中心公章确认的社保缴费情况截图(如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内缴费情况截图);

  (3)个人名义申请需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含1年),因疫情期间存在的“欠缴”“未缴费”等状态除外。

  申请条件中有关社保要求

  以个人为主体: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含1年)。

  以单位为主体:

  单位员工与该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

  :信息来自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官网。

本文标签: 社保  保险金  单位  情况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