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养老保险领取指引

更新时间:2022-03-24 06:20:08作者:佚名

东莞市养老保险领取指引

  一、定居本市的莞籍离退休人员的验证工作由社保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离退休人员不必亲自前往社保部门进行验证。

  二、定居本市的非莞户籍离退休人员,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验证(有关操作办法可登陆东莞人社局官网或社保专网查看,下同)或本人携带退休证、身份证前往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前台或邮储银行办理(有关网点信息可登陆东莞人社局官网或社保专网查看查看)。

  三、 定居省内其它城市的离退休人员,从2019年度起,由原4至6月集中验证,开放为全年每月都可以验证,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验证(有关操作办法可登陆东莞人社局官网或社保专网查看,下同)或本人携带退休证、身份证前往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前台或邮储银行办理(有关网点信息可登陆东莞人社局官网或社保专网查看查看)。

  四、定居省外其它城市的离退休人员,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验证或本人携带《东莞市异地定居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协查表》(从2020年起不再邮寄,如有需要,可上东莞人社局官网或社保专网查看下载,以下简称协查表)退休证、身份证前往居住地社保经办前台办理,验证通过后,将协查表原件寄回退休所在社保经办部门。

  五、八十周岁以上(含八十周岁)的离退休人员、确需委托他人办理协助验证手续的,提供街道、居委会或公安部门的健在证明及本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协助验证手续。其他因残疾、疾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协助验证手续的,也可按上述办法办理协助验证手续,但还须提交医疗保险机构或单位、街道有关本人身体状况的证明。

  六、定居境外(含港、澳、台)的离退休人员,全年每月都可以验证向我市社保部门邮寄居住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一)定居国外的,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验证或提供向退休所在社保经办部门提供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居住证明。在尚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定居的,收取居住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定居香港地区的,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验证或向退休所在社保经办部门提供“香港民政事务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定居澳门地区的,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验证或向退休所在社保经办部门提供“澳门民政总署”、“澳门工会联合会”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居住证明。

  (四)定居台湾地区的,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验证或向退休所在社保经办部门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逾期未验证的,我市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后补办验证手续的,予以补发。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办事流程为准。若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验证不成功的,可下载广东社保APP、广东人社APP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微信人脸认证流程

  “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验证步骤

  第一步:关注“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在我的社保点击“养老待遇认证”;

  第二步:需验证人员可按照提示,用普通话读出系统随机出现的数字,并调用手机的摄像头进行录像,录像完毕并确定上传后,系统返回结果,完成资格验证流程;

  第三步:系统反馈结果,完成资格验证流程。验证通过的,社保局会发送验证通过短信给认证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当年已完成验证或无需验证的,则提示无需继续验证。

  注意:验证人员也可按原方式继续完成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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