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3-01-03 16:17:14作者:智慧百科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4日9:00至2023年1月6日24:00
2023年第一批南宁公租房选房报名房源
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通过“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
2.线下报名指导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到凤岭北苑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引导帮助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下报名指导在1月4日-1月6日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凤岭北苑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
具体位置: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1楼
交通攻略:前往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市内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至站南一支路口站,距离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A出口约1.5公里。
咨询电话:0771-3821126、5705842、5684179(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家庭申请保障的户型以及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最终确定。
(一)排序规则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按照申请家庭保障资格核准通过时间顺序确定,因批量审核在相同时间核准保障资格的,按资格编号顺序确定。
(二)优先规则
1.优先配租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7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给予实物配租:
(1)孤寡老人;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一或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内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曾参加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者;
(4)获得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轮候家庭,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优先配租家庭应按照保障资格核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逾期不提供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优先配租。
2.同年度优先排序
在同年度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中,A类(GZFA)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和个人,优先于B类(GZF)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和个人进行排序,确定选房资格名单。
3.同一时间核准保障资格的优先排序原则
保障资格核准为同一时间的,B类保障资格(GZF)的轮候家庭,可优先于用人单位集中申请取得资格(JZ)的轮候家庭进行排序。
(三)优先配租家庭比例限定规则
优先配租家庭数占项目可选房源数的比例不超过本次分配房源的50%。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小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的50%的,优先配租家庭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剩余的房源全部作为非优先配租家庭的可选房源。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大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的50%的,只有排序在可选房源数50%之前的优先配租家庭可直接获得选房资格。超出可选房源数50%以外的优先配租家庭应与报名的其他轮候家庭进行排序,确定剩余可选房源的选房资格。如仍未能入围本批次选房,在参加下一批次的实物配租报名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优先配租家庭。